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学校现组织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通过协调相关企业,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的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创新创业改革等的专项项目。
二、实施步骤
相关企业提交项目指南→教育部高教司统一发布指南→高校组织师生申请和遴选→评审立项→报高教司备案→教育部高教司发文→校企联合组织项目实施→组织验收。
三、申报方式
1.教师、学生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同时查看相关填报说明,下载填报模版。
2.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
3.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四、申报要求
1.高校师生申报:自即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2.立项名单发布: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3.各单位申报材料于8月25日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万可,联系电话:68890089。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