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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0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及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的相关要求,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年度课题遴选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遴选高质量课题。2023年度全国共发布12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申报宣传与发动工作,将课题选题好、论证质量高、前期成果多、研究前景好的项目推荐上报,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二、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尤其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5月5日至6月5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报送纸质版材料。《投标书》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申报材料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万可,027-688900899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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