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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2017年以来(含2017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7年以来(含2017年)立项尚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重点、一般及专项资助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课题开题、中期检查、研究活动开展、逾期未完成课题的清理工作;
2.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成果发表、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
3.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
4.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各课题组要认真总结分析课题的进展情况,形成检查报告。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还会组织省、市及高等学校有关专家,对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组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课题组检查报告纸质版、电子版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高教所)。
联系人:万可
联系电话:027-68890089
教师发展中心(高教所)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