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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2    点击:

为了做好我校2022年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附件一)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本省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二)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流程

各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部门,再由各学院、部门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高教所),不接受个人申报。我校将按照科学、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为《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含活页,活页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汇总表纸质版(部门盖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包括PDF版《课题申请·评审书》、PDF版活页(评审书与活页分别建立文档),汇总表word版。

申报材料由申报学院、部门统一于6月1日之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高教所)。

联系人:万可

联系电话:027-68890089

附件:

1、2022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2022年度课题申报评审书

3、申报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高教所)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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